房产纠纷是指以房产为标的的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包括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此外,还包括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离职、辞职、被除名、开除等情况下产生的纠纷。
在处理房产纠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的相关资料,特别是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以确保双方联系畅通。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为准。对于多人共同购买房屋的情况,应约定所占产权的比例,并指定一个或多个为联系人。
2. 根据售楼现场公示内容认真核对项目建设依据、销售依据,据实填写。建议在空白行处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约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分摊土地的使用年限。
3. 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主要是依据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商品房的位置、户型、面积、阳台等。
4. 约定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支付的时间和数额、剩余房款的数额和贷款方式。如因买受人或出卖人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双方应约定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出卖人为买受人贷款而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有关约定。
5. 如因非双方原因导致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少于申请贷款数额,双方应另行约定具体付款方式,且不得排除解除合同的权力。买受人应提前掌握贷款银行的贷款政策,确保符合贷款要求,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6. 处理面积差异,主要是指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方式,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时的处理办法。
7. 约定交付条件,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符合以下条件:建设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按规划设计建成,并验收合格;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
处理房产纠纷需要注意以上事项,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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