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房退款存在哪些风险?

预售房退款存在哪些风险?

购买预售房存在风险,如果购房者因个人原因退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预售房存在以下风险:

1. 广告宣传欺诈。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吸引更多消费者签约。但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购房者已支付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

2. 交易标的不确定。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买期房的风险比买现房大得多。例如,开发商预收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购房人在交付首期房价款后,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

3. 合同猫腻多。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等合同欺诈行为。开发商常利用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损害购房人利益,在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条款以免除其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或限制购房者主要权利等等,加之购房人欠缺,很少有能力对签约进行讨价还价,不可避免地损害到自身利益。

4. 利用购房人信息有限预售产权上有瑕疵的商品房。例如,开发商将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只能得到部分产权房屋。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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