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流程非常繁琐,需要继承人提供多种资料和办理多项手续。首先,继承人需要对所继承的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按照房屋地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因素进行专业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确定市值价格。接着,继承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需要出示并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原件)。如果有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接下来,继承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最后,继承人需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房屋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资料,之后有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除此之外,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房产继承,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所需资料包括房屋相关权利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登记申请书等。
房产继承过户费用包括继承公证费、评估费用、房产继承过户费用(100元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以及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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