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如果已婚,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
3、如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需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
2、如单身,需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二手房过户流程:
1、签合同
买卖双方根据房子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交易合同。之后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查,交易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由管理部门查验、审查产权,并由估价人员对房产进行估价,再立契过户并缴纳税费。
2、审查
管理部门会根据房子性质及购买人员进行一系列审查,批准后通知双方办理立契手续。随后双方持买卖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提交房屋权证或确权证明、身份证明,若房屋权共有,则还需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3、领房产证
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以换取新的房产证。
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1、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二手房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二手房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
2、费用结算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另外还需注意水电燃气费用的结算,如有欠费,二手房买房人则有权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
3、户口迁移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原房东应将户口全部迁出,如仍有户口,买房人可要求原房东迁出,若其拒绝办理,可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