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租房押金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当天返还给租客。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房东应在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清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如果租房期间财产有损失,应在扣除财务损失后返还。
为了避免房东以房屋设施损坏或其他藉口克扣租房者押金,租房者应在签订租房合同前约定退还条件和日期,并将房间内的物品和设施清单列出。此外,租客应在承租房屋时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在看房时检查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和家具的完好程度等。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以免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押金。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如果租客提前不租,应提前告知房东,让房东有一定的时间再寻找下一家租客,由此造成的损失,租客应当予以合理赔偿。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提前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押金的约定,则应以约履行。如果没有此约定,房东则可根据情况酌情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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