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有关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购买人才房: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具体条件如下:
1. A-E类人才:在南京市工作,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的规定。
2. 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市工作,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 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 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45周岁以下):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 高技能人才:在南京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 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在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 经市政府批准的高层次人才:在南京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8. 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人才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三点:购买对象、产权年限和房屋价格。人才房的购买对象是符合当地城市规定购买条件的各行各业的高级人才,产权年限一般为50年或40年,价格由政府制定,一般不超过当地城市类似商品房价格的一半。而商品房的购买对象是符合当地城市规定的买房资格的个人或家庭,产权年限有很多种,价格由开发商自己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