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推出了在线申报引进人才落户的服务。申请人可以登录“天津公安”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在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中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申请人收到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后,按照提交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落户窗口,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人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人无需在现场等候。
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收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不同类型的人才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学历型人才需要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打印件(或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型人才需要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型人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在津工作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高职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型人才需要提供身份证、在津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证明、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占股30%以上的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急需型人才需要提供身份证、急需型人才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历型、资格型、技能型条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天津注册企业工作的人才申请落户,除提供人才类型所需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在津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