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住建部的通知,拆建比原则上不应大于2,拆除建筑面积也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此外,居民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城市住房租金年涨幅也不应超过5%。为了防止大拆大建问题,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并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同时,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最后,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以免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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