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费是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的,但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然而,这种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如果承租人拒绝缴纳,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如果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交纳。如果逾期仍不交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起诉,要求补齐物业费。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业主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交纳业务费或在物业公司通知催缴的规定时间内还没有交纳物业费,法院将支持物业公司。如果业主表示自己没有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或不需要相关的物业服务,法院也会支持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上诉至人民法院,业主就需要承担一切因败诉产生的法律后果。
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基本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是违约行为。物业公司会起诉业主,结果就是业主需要补齐未缴纳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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