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过户的完整流程详解

农村房屋过户的完整流程详解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手续,包括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等。所需证件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明。买卖双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

农房过户有条件限制,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需要去公证。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

如果农村房屋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中,有三个原则需要遵守。首先是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使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其次是协调配合原则,各个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最后是公示原则,房屋登记机关应该将房屋登记依据、房屋登记条件、房屋登记程序、房屋登记内容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公众知晓。同时,将已登记的房屋产权情况进行整理归档,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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