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房屋租赁需要进行登记备案。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都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不同地区对于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需要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7天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在办理出租登记手续时,需要填报出租人、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房屋权属证书或来源证明,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出租人需要在合同变更或终止之日起5天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可以享受优惠税率,但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需要自行关注。
对于公寓出租,房东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交付业杂费,房东需要经常回访承租者,了解公寓的情况,并定期查看公寓的基本概况。如果发现公寓有异常现象,尤其是家电等问题,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需要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2、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避免租给短期租住者。房东最好不要租给只租一两个月的人,必须十分谨慎。对于不知底细的人,房东不要透露太多信息。
3、不要频繁涨价,频繁涨价会导致房客不愿意长期居住,也会增加寻找新房客的成本。房东要善待房客,不要总提涨价,一年后续租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不涨就不要涨,三年后可略为涨一些,房客也不会反对。对于使用房子不允许之处在租房时提醒房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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