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首先要确定开发商是否具有预售许可证。如果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那么以认购、预定、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费用就是违规行为。在购房时,开发商应该“五证齐全”,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因为《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在前四证齐全的基础上才能办理的,所以,购房者只需查看“预售许可证”就能知道楼盘销售是否合法。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开发企业必须使用示范文本合同,并通过房地产网上系统打印商品房认购协议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不能有单方面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不公平条款。必须对商品房质量性能、物业会所、车位等设施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及其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
最后,买房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不要把“定金”当“订金”。对于“定金”,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开发商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购房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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