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是指在租赁合同生效期内,原租赁双方中的承租人因合同未到期或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或不想继续使用房屋,按照原合同与第三方进行合同的接续。但是,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拖欠租金或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转租合同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并且具有附随性,其约定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约束条件。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但是,房屋转租也存在风险。如果转租人非法转租,出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人转租的6个月期间内,可以随时解除他与转租人的租赁合同。一旦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对房屋的占有将沦为无权占有,而出租人则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返还出租屋。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次承租人只能请求转租人赔偿缔约费用的损失。因此,在进行房屋转租时,应当注意合同的规定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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