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后是否还有收回权?

赠予房产后是否还有收回权?

赠与房产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但是在赠与之前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下,可以要回赠与的房产。此外,房屋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赠与房产需要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赠予人和受赠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赠予财产的权利凭证、赠予合同以及其他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除以上列举需办理公证外,其他房屋转让许可不必办理公证即可转让,但是房屋转让必须有书面协议,按规定持有关证件办理转让手续后,房屋产权才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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