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首先,申请人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申请,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其次,需要提供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果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还需要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公证人认为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交。
对于遗嘱继承人,还需要提交前述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以及被继承人的遗嘱书。如果有遗嘱执行人,还需要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同样地,如果公证人认为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交。
在提交完以上材料后,公证处会审查其真实性和齐备性,符合规定后就会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那么,房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步骤是怎样的呢?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以确定物业市值价格。其次,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应出示原房屋权属人应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声明。然后,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接着,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邓金申请书》并递交上述材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如果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的,还需要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等。如果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者存在违法建设的,还需要提交规划部门的保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