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需要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告知是否受理申请。
3、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对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
完成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需要凭借过户手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原件、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在收件窗口领取)。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包括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和复印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原房主夫妻双方需要到场,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者需要单身证明)。购房者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即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并携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若有共有权人,需要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若经法院判决,需要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注意事项包括:单位购买私房需要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在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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