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另外,还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需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房屋继承需要哪些证明呢?首先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然后到死者所在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此外,还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有委托代理,还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要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继承公证书,以及法院判决、裁定等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人表示放弃对房产继承的书面同意证明文件。
房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首先,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其次,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依照法律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最后,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果房产是共有的,如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此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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