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会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导致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失。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就必须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就必须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的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常见的违约情况及处理方法如下:
1.未按时交房。开发商常常以工程原因或资金问题等理由无法按时交房。或者由于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无法交房。这时,开发商没有出售房屋的资格,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交房。
处理方法:如果商品房合同规定了不能及时交房的违约规定,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做出应答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违约交房的处理方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应按延迟交房时间和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计算。
2.房屋质量不合格。由于开发商未按建设标准建造房屋,房屋存在结构隐患,或以高标准价格出售低于建筑标准的房屋,这些行为在房产相关法规中都是不允许的。
处理方法:如果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或自行修复。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以房屋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时间内解除合同并赔偿。如果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但对房屋质量有疑问,可以请专业人员进行测定,然后决定处理方法。
3.面积不符。房屋的建筑面积或实际使用面积不足。例如,购房者在交房时被告知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足所购面积,原因是工程中占用了部分房屋面积。
处理方法:如果房屋面积差值在3%以内,购房者需要按照房屋单价补足房款。如果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需要返还房款和利息等。
4.房屋设计变更。如果开发商未及时通知购房者房屋设计变更,导致购房者无法及时解决问题。
处理方法:如果开发商未及时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返还房款。如果通知购房者后,开发商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未做出回复,则视为默认行为,购房者可以采取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