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婚房在离婚时需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是婚前个人买的房子,结婚后房子有增值,增值部分是否为共同财产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应增值部分的计算公式为: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对于婚前由一方出资或者和父母联合资金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前就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那么在房屋产权证上房屋的产权人一栏会登记一方名字。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和婚后财产有重新进行约定,那么按照其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房产为个人财产,不进行离婚当中的财产分割。
根据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如果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房产,那么该出资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予给双方的,否则同样为个人财产,不进行离婚当中的财产分割。
如果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首款并有在银行按揭贷款,婚后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还款,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夫妻自己协商。如果无法协议,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为登记一方所得,还没有归还的贷款算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而期间通过共同财产按揭付款以及房屋有所得部分,由产权登记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房产更名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原售房单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产权变更不能按买卖变更房产的方式进行,要在房屋贷款还清的基础上进行。夫妻间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税费,只需要支付工本费。无论产权归夫妻哪方,该房产仍然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变更产权关系为一方,离婚时不被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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