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在房屋已经办理好交易手续之后,需要过户双方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同时还需要交一笔过户的税费。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如果是单位采购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安排资历证实(营业执照或安排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收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非住所搬运,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如果是当事人不能亲身处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果是房子已租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抛弃优先采购权证实;
5、如果是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赞同出售证实和共有权证书;
6、如果是经法院判定的,需出具法院判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除了以上注意事项,房产过户也可以通过继承实现。具体流程如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产过户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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