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如果自建房在顶楼加盖之前,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那么这种情况不属于违建。但如果房主未按照建房许可证的内容施行,私自加盖一层,则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认定有以下几种情况: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如果发现自建房存在违章建筑,应该如何举报呢?涉及农村违建的,可以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投诉并可以要求强制拆除。如违章建筑在城市的,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或者规划局进行投诉。如果投诉部门接到投诉后不处理,则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举报,或者向国土资源的上一级部门举报,还可以拨打城建服务热线12319进行电话举报。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得到解决,举报人可采用网络媒体的方式引起舆论重视。
违章建筑不但可以被强制拆除,违建人还需要承担拆除违建所的全部费用。因此,大家在自建房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获得审批后再进行施工,避免违章建筑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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