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依法为申请人证明和房产相关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办理房产公证可以有效避免房产纠纷的出现,减少诉讼的产生。要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先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并缴纳一定金额的公证费用。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如果是父亲去世后子女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
2. 公证买卖房屋协议只有债权效力,而无物权效力。一旦产生纠纷,只能到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现在法院普遍存在执行难,钱款不易追回。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才真正确定物权,受法律保护和认可。因此,公证买卖合同无实际意义。如果对方房产有其他问题,不宜买卖,那公证更无用处,白花钱。
3. 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
4. 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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