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赠与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在进行房屋赠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双方当事人需要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三,建议办理公证。虽然在赠与房产的过程中可以不办理公证,但是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对房主和受赠人来说都比较保险。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赠与当事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等材料。
最后,赠与人需要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此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在赠与的财产转移之前并未生效,赠与人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房产作为不动产,只有办理完转让登记的手续才发生物权转让的效力,即赠与的房产只有办理完过户手续,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赠与人如果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时,赠与合同将失去存在意义,因此,法律赋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受赠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负担,接受一定的约束。如果不按约定履行该负担的义务,是一种对自己诺言和对赠与人意愿的违背,从某种角度上讲,也是有损赠与人的利益的。为此,法律特别赋予赠与人以法定撤销权。
总之,赠与行为在本质上其实是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一旦受赠人同意接受该赠与,就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只有形成法律文件,该赠与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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