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实行积分入户政策,只有在当地购房后并在当地实现就业达到一定年限,才能落户。不过,公务员、创业人才等身份的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申请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直接落户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2. 积分落户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居住证满7年;
②积分120分+;
③买房;
④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⑥无违法生育;
⑦无犯罪记录;
⑧税单必须满7年;
⑨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 人才落户以下五类人才可申请上海户口:
①创业人才;
②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③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④企业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业家。
在申请落户上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2. 如发现申请人的公民身份号码错、重号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重新编码后再申报。
3. 如发现申请人系重户口的,待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予以注销其重户口后再申请。
4. 被批准户口迁沪落户的人员,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5. 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非法报入户口或与事实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 由于外省市入沪审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标限制,故申请可能会因指标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结果,会以告知单的形式告知轮候进沪。
7. 按服务告知单提供材料,公安机关经审核后,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前后矛盾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确有必要出具其他证明,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