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竣工验收存案表(封面)
建造单位需在提交存案文件资料前,填写实际情况。
二、存案目录由存案部分填写。(表一)
存案部分需填写存案目录。
三、工程概略(表二)
1.存案日期由存案部分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需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的竣工验收日期相同。
需要提交建造工程计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公安消防部分出具的验收定见书、建筑工程施工图计划检查陈述等文件。
四、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建造单位需加盖公章,市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需签名,并具体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包括建造(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计划单位人员。
五、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建造单位需提交施工单位填写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并经各担任主体(建造、监理、勘察、计划、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阅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存案部分。
2.验收定见一栏需阐明内容,包括工程是否已按计划和合同请求施工结束,各体系的运用功用是否已运转正常,并契合有关规则的请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疑问是否均已处理结束,现场是否发现构造和运用功用方面的危险,参验人员是否共同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完全等状况进行简明扼要的论述。
六、整改通知书(表五)
需记载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疑问的书面整改记载,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触及构造安全和首要运用功用的别的一般质量疑问,是否已整改结束。
七、整改完结陈述书(表六)
需具体记载整改完结状况,并由建造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承认整改完结状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承认。
八、工程质量监理评价陈述(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结束,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价定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厉依照《建造工程监理标准》、监理合同、监理计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根底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契合计划及标准请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构造、钢构造等)施工质量是否契合计划及有关标准请求。
(d).水、电、暖通等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契合计划及标准请求,是否满意运用功用请求。
3.需清晰鉴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需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内部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