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房是指房产商在售楼时,承诺按一定的收益率给予购房者回报,并在一段时间后按约定的价格回购房产。这样的投资方式既能获得稳定的回报,又能规避风险。回购房同样是不动产,也有房产证,受法律保护。
购买回购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实地考察项目,包括周围低价情况、检查五证是否齐全、有无烂尾楼现象、预售房买卖价格等,由风险控制部出具项目报告。
2. 若报告可行,尽快落实投资客户的资金情况,把项目极力推荐,如同意者尽快通知理财客户进行实地考察。
3. 意向资金接近项目要求,尽快与融资者签订担保合同,合同内应规定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备案,备案时公司人员一起到达房管局现场,备案原件由担保公司保管,签订合同时投资人的身份证尽量不给开发商,只报身份证号,约定放款时间稍长最好。
4. 同意的投资者到不动产项目实地考察并签订联合理财协议书,注明所占房产比例,直接到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给理财客户说明合同解除时本人必须及时到房管局解除合同,担保公司会提前通知,否则投资人要付约定的所购房产金额比例的违约金。
5. 同意的投资者到不动产项目实地考察,若不能及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金额),可以到担保公司签订联合理财协议,委托担保公司某人或法定代表人为主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需到公证处公证也可费用自负,最好不要),同时刷卡交钱,但事后受委托人必须出示证明及房产复印件给投资者,并按时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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