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付订金和交付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付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当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会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而交付定金则具有法律效应,是作为担保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给付定金方违约,则不能退还定金。
此外,定金和订金还有其他区别。例如,交付定金的协议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则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而订金的数额则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
如果要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成立。其次,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注意事项、定金数额、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第三,合同成立的核心条件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应当在定金合同中规定必要的义务。最后,订立定金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某一时期订立正式买卖合同,所以双方的义务应围绕实现这一目的而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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