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购书后是否构成违约行为

未签合同购书后是否构成违约行为

签订认购书后,未签合同并不算违约。如果商品方的认购书包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取购房款,认购书可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1. 规避受牵制条款。一些认购书中可能包含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购房人应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

2. 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是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只要购房者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 不要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 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 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 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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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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