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房东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或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租房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限制。一般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违约时应缴纳多少违约金,就依照合同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赔偿。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约金缴纳。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到法院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根据市场价格来决定违约金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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