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掉重新买是否算首套房,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全款房子卖掉后再买房,那么可以算作首套房;但如果是贷款购买的房子卖掉后再买房,就算是二套房。这是因为大部分地区实行认房又认贷的购房原则,只要个人名下有登记房产或有贷款记录中的一种,再次购房就算二套房。
根据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如果个人或家庭名下没有登记房产,也没有购房申请贷款记录,那么房产就可以算作首套房。在买房时,只需要支付30%以上的首付款,其他房款可以通过商业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获得,不需要一次性凑齐全部房款,只需要每月按时偿还贷款即可。
那么,首套房有哪些优惠政策呢?根据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因此,界定首套住房的标准由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时,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如果本人不能亲自查询,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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