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虽然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不能对抗法院查封。《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只做了公证并不表示已经拥有了该房产的全部权利。公证可以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但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只要其本身没有错误,就具有法律效力,可成为诉讼中直接采用的证据之一。经公证机关证明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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