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抵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登记抵押物的,应告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物品已抵押的情况。如果抵押人未告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则转让行为无效。
如果转让抵押物的价格明显低于其价值,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则不能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应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或存入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方。超过债务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抵押权存在期间,如果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告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则如果抵押物已登记,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获得抵押物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失,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所需手续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仍归原权人,即使将房屋抵押后,他有权出售房屋。但是,已处理抵押贷款的房屋虽然仍有房产证,但他项权证在银行,未还清贷款之前不能进行过户手续。
但是,通常还有方法解决这种情况。例如,中介经常使用的方法是:在买卖双方之间签订购房合同,然后由买方帮助卖方还清贷款,这个房产先公证给买方。等贷款还清后,卖方进行过户手续,然后买方再支付余下的款项。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方法。
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房屋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总之,有一个条件,即必须清偿银行的贷款。由于你已处理了贷款,使用权仍归你,但在还清贷款之前,你不能出售也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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