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变化?根据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首先,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其次,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果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借款人应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最后,贷款人将按照三种情形,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其中,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贷款人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也将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同样按照上述三种情形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需要注意的是,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最低为50%,非普通性住宅首付最低为70%。此外,二套房贷款利率会比之前上调10%左右,个人贷款最大额度会比之前下降10%左右。如果有过2次公积金房贷使用记录,将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