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应该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吗?

违建应该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吗?

违章建筑不应该赔偿损失。违章建筑是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违章建筑与违法建筑的区别在于,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因此,违章建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修订)》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因此,违章建筑可以强拆,无须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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