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万分之五。
房产契税的收费标准如下:
1. 首套房: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基础上减半,即为1.5%。
2. 二套房:房屋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3. 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的新房或二手房:不管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都为3%,没有减免。
但是,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暂不实施第二项契税规定,即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相关内容要求,主要是因为一线城市尚处于限购的影响之中。因此,契税的收费标准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具体分析。
契税的相关规定如下: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 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 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4. 征收管理: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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