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有违规建筑,可以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者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举报。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违章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般由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部门负责。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需要举报违建拆除,可以拨打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举报。12319是电话投诉中心,电话打过来后,电脑系统会记录,并让投诉人留下电话和地址,资料汇总至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局将给举报违建所在地的属地城管执法局处理。同时,当地城管部门的信访科会给投诉人发回手机短信,告知对方已经办理这一投诉。当地城市管理部门的答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城管部门一般处理违反建设期45天的情况。但是,有必要向多个部门报告违法建筑的调查计划,并在拆迁前征求规划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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