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婚后将房屋产权登记加名,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另一半,是有效的。这意味着该套房屋现在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出售所得的价款通常也会被视为该人的个人财产。如果用这笔钱购买了第二套房子,那么该房子也属于该人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也出资购买了房子,那么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将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进行以下步骤。如果房产已经还清,那么可以直接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带上结婚证、身份证和房产证的正本及复印件。在预检窗口告知工作人员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事宜,提交材料并支付110元手续费,然后等待20天左右即可拿到新的房产证。新的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初始密码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之后可以自行更改。
如果房产还有贷款,需要先前往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按照上述步骤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此时需要支付除110元手续费外的额外费用,如果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支付100元,如果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则需要支付200元。
如果夫妻双方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那么情况会更为复杂。这将被视为房屋买卖,需要支付每平方米2.5元的交易费、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以及万分之5的印花税。此外,还需要支付每本约5元的4本合同费用。如果男方转让50%,则所有税费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房子价值为100万,则税费为50万。如果产证上有多个人转让,产证权益将按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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