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正文内容之外,双方为了明确交易细节而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应包括需要补充的内容,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正文内容,或者采用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最后交由双方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商品房交付的约定。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向购房人提交的资料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双方应明确房屋交付的手续和资料,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2、违约责任与解除合同的约定。双方应约定开发商因其违约行为所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比例,并约定开发商限期更正或修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单方解除《商品房合同》。并同时约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办法,包括开发商应支付给购房人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计算的方法。
3、产权证取得期限的约定。约定产权证取得的最后期限,以确保购房人在完全支付房款后能够尽快获得产权证。如到期购房人仍然得不到产权证,购房人有权退房及退房处理办法的约定。
4、关于不能如期取得贷款的约定。约定如买受人不能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几日内付清余额。购房人应注意该条款,以避免因未能获得贷款而导致交易失败。
5、关于物业的约定。购房人应与开发商协议约定,前期物业的服务时间,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期限届满后,由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决定是否继续聘任物业或重新指定其他物业的相关约定。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以保证购房人入住后权益的维护。
总之,房屋买卖补充协议的签订,能够明确交易细节,保障双方权益,是房屋买卖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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