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提前解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由双方协议约定或者依照民法典规定处理。如果房东和租客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产生违约责任,双方可以按照正常退租手续。但如果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比如租客提前退租或房东提前收回房子,就会产生违约责任,违约一方需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提前退租时,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合同条款中一般都有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无法履行合同,将赔给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补偿。因此,提前退租押金不退也成租房中被默认的规则。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违约金则另外收取。一般为了方便,大多数人将押金冲抵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多或少都是要退还的。
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承租人在房屋租赁物出卖时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等较强效力。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就具有这么强的效力,对于不知情的第三人会造成很大的损害,对交易安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平衡交易各方利益的角度看,我们倾向于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与否,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但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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