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转让合同有不同之处。首先,房屋买卖合同需要签订双方有一定的信任关系,个人与单位网签合同一般要找到有一定规模的知名的公司。而房屋转让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其次,房屋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转让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最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房主的真实身份、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以及学会使用补充协议。这些细节都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避免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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