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婚夫妻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确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已婚夫妻也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是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要想办理此项公证,已婚夫妻需要得到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夫妻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
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但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步骤:首先,当事人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和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其次,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最后,双方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在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对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查证财产的权利证明,并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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