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和承租人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必须本人在场并签字。如果房东委托他人代办签合同的手续,承租人应验证被委托人是否有委托书,以免被骗。租房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情况,以及房屋的具体位置,包括确切的地址和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承租人应审核出租人提供的产权证等材料。
2. 所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住房面积、装修情况、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
3. 住房用途: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租赁期限,如需续租或不再租赁,应提前多久沟通以及续租时的付款方式等。
5. 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 住房修缮责任:房屋修缮是出租人的责任。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 住房状况变更的约定: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 转租约定:是否可以转租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9. 违约责任的约定:对于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应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10. 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