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多收定金
在签订合同时,售房者应尽量多收定金,以防止购房者毁约不买。很多售房者是为了换房,因此,收取更多的定金可以降低双方毁约的可能。
2、注意腾房给买家的时间
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腾房给买家的时间,最早也得在过完户银行放款给卖家之后。银行平均放款的时间超过2个月,如果过完户就把房子腾给买家的话,购房者贷款的钱没拿到,自己就会处于一个很被动的地位。
3、屋里家具如何处理
售房者卖房的话,是否要把屋里的家具同房子一起卖掉呢?这些都要考虑清楚,在合同中约定好。
4、换房时间把握好
售房者如果是换房的话,对时间的要求就会比较迫切。应多催促中介,千万不要因为中介耽误事情。中介不一定只操心你一家的房子,如果遇上一个神经大条的购房者的话,就会耽误你的事情。
卖房的流程
1、签署三方交易合同,然后到国土局查档,交付定金。签署合同后,应同时到国土局查档,以确认交易的权利人是否是签约的人,卖方是否占有全部所有份额,以及是否在银行抵押。
2、过户交纳相关税费,如需赎楼的先赎楼,如需贷款的要向银行申请贷款。
3、领取新证,如需贷款的要到银行做抵押,签署抵押合同。
4、银行放款给卖方。
5、水电、煤气、物业管理、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的过户。
不交物业费能卖房吗?
物业费是否缴纳并不影响卖房手续的办理,但需要注意,拖欠的物业费还是需要缴纳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逾期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卖家没有向买家说明拖欠了物业费的情况,并且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物业费由买家负责,那么拖欠的物业费仍需由卖家买单。如果因此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买家还可以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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