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而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这些房屋都是补偿给拆迁户的,所以只要是房屋被拆迁的住户都可以入住。与商品房相比,安置房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首先,安置房和商品房交易时间限制不同,安置房要在购买一定时间后才能转让和交易,而商品房没有限制。其次,这两种房屋的产权也不同,大多安置房都没有完全产权,有的安置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而商品房只要购买后,就能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从房屋环境来看,现在的商品房不仅注重房屋质量建设,而且在绿化方面也非常注重,讲究舒适环保型。而安置房在房屋环境方面可能会差一些,毕竟是补偿给拆迁用户的。因为安置房存在很多交易受限,所以在购买时,风险可能会比商品房更大。
办理安置房交房手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回迁户必须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去办理交房手续。其次,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来进行相关的核验。开发商必须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最后,回迁户在验收房屋后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详细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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