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指将土地权利人的权利状况进行确认,并将其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以确保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有时候土地确权会出现纠纷,需要进行处理。下面介绍一些处理方式:
首先,要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其次,要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最后,要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应该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对于土地确权纠纷,可持原土地权利证书、证明登记错误的相关材料、土地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的证明文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对土地登记簿记载错误的事项进行更正。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如果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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