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合同不按手印生效,但是如果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按手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只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同就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成立。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是,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也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租赁双方必须具备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有权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承租人的义务是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有权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物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此外,在合同中还要规定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根据规定,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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