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购买拆迁安置房前,需要明确房屋的土地类型及性质,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非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议慎重考虑。
2、还需要明确房屋对安置的拆迁对象有无限制或政策补贴。如果是现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体组织建造的,对安置对象是由明确限制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时,需要明确房屋的权利人,是独有还是共同。如果是家庭成员共有,购房协议的出卖方,一定要是全体共有人的真实意思,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有授权。
4、还需要注意相关规费的缴纳。这类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类型由划拨变更为出让,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的补缴,且该补缴数目较大。
拆迁安置房买卖是否有法律效力?
1、如果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2、如果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3、如果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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