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房屋补偿费是指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分档次,以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是指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档次,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是指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例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
4、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了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公式: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如何申请安置房
1、申请登记
申请购买安置房的人需要带齐所需材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内,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安置房,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安置房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实安置房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安置房购买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安置房购买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安置房购买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并且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安置房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并且在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当地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统一签发《**小区安置房准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