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后以个人财产购房赠与,不需要配偶签字,如果是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那么,房产赠与他人可以反悔吗?根据不同情况,答案是不同的。
首先,如果房产赠与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赠与一经撤销即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对赠与合同的确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但是,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第三,如果房产赠与已过户,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最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果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是可以撤销已公证过的赠与房子的。
总之,房屋赠与行为之后,是否能撤回也是不同的。如果不想因为赠与问题产生纠纷,建议在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这个时候就有了法律效力,无论是受赠方还是赠与方都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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