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转让方需要交征地管理费、出让金、补出让契税和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等费用,而受让方需要交工本费、国有土地使用证费用、印花税以及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等等。购买农村房屋时,还需要满足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获得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只有按照国家及地方宅基地建房政策来自建的房屋才具备相关合法性,一户多宅、未经批准的房屋、擅自改建或加建的房屋、危房或规定拆除的违规房屋均不能进行转让。
农村自建房的转让对象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包括受让方必须与转让方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受让方必须要符合当地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其他房产。只有满足以上两点,转让方才能将农村自建房转让给受让方。
农村自建房转让的手续包括向村集体提出转让申请,征得同意后,请求村集体开具转让证明,转让双方签订合法的转让合同,前往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以及自建房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即可完成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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